本报讯昨天是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拱墅区法院判决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因疲劳驾驶导致同车4人丧命的肇事司机罗某,被判刑3年,缓刑5年。
事情发生在3年多前,因司机一直在养伤,案子到今年2月初才开庭审理。
司机(也是车主)姓罗,28岁,温岭人。2003年8月26日,罗开大货车去上海送货,同车还有4人:一个替班司机和3个搭车的老乡(货主的老婆、弟弟和货主9岁的儿子)。
罗在法庭上说,当晚7点,大货车从温岭出发,先是替班司机开车,罗睡觉。因为驾驶室超员,他没地方睡,想坐着打瞌睡,小孩吵,又睡不着。
半路上车子又坏了,修了大半个钟头。修好后,轮到罗开车,开了4个钟头,开着开着眼睛就闭上了。
等他醒过来,已是第二天下午,自己躺在医院里。父亲坐在病床前说,你出车祸了,撞了前面的车,车上4人全死了。
罗内脏受伤、多处骨折,勉强捡回一条命。罗赔偿4位死者家属40多万元,被撞的车子损失30多万元也要罗赔,但他已经没钱了(本报2月3日第3版《疲劳驾驶是这样疲劳的》曾作报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鉴于罗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对被害人家属努力赔偿,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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