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继南京市从去年3月份开通公积金逐月还贷后,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获知,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今年也有望逐月还贷。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的逐月还贷正在酝酿筹备中,具体出台时间尚不能确定,大约在今年五六月份。
一方面,银行的自动划账系统等软件还需更新和调试,另一方面,要协调资金的流动。此外,建设厅公积金管理处也表示,目前江苏省共有南京、淮安、常熟三个市开办有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不仅要电脑系统调试好,也要基于该地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规模和流动情况,因为逐月还贷需要较大的公积金资金规模和很多具体的协调工作。目前,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从3月15日开始可以办理逐月还贷了,申请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要保留一定余额,目前暂定为12个月的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