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从今年起,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离职前,必须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
近年来,少数教育部直属高校接连曝出巨额资金违规使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比如去年11月间,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未经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批准将校方巨额资金炒股,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与天津大学一墙之隔的南开大学,其下属南开允公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杨育麟,在任职期间多次擅自决定将公司的巨额资金用于与该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致使大量资金流失无法收回。
俗话说“天亮了才找枕头”,尽管找到了枕头也许还能睡个“回笼觉”,但何不在这个时候找一找枕头“丢失”的原因,拿出不再“丢失”枕头的办法来?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早一些形成制度,因巨额资金违规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就会避免或减少。
笔者建议,一是对大学的审计不仅限于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应该包括日常重大资金管理和流向的审计。二是审计不仅仅限于对教育系统的大学校长进行离任审计,还应推及科研院所、医疗行业等事业单位负责人。否则等其他领域出了事,再出台离任审计的文件,又要重复“天亮找枕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