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7日电(实习生 李天池) 2007年春季,哈尔滨市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杂费;对于市区和县城的薄弱学校,将用两年时间基本消灭,农村薄弱学校用三年时间,基本消除;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情况。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从2007年春季开始,哈尔滨市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全部杂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免除课本费,并对部分困难的住宿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为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哈市把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定为,用两年时间,在市区和县城基本消灭薄弱学校,使市区和县城所有学校达到区、县(市)一类学校以上标准;用三年时间,基本消除农村薄弱学校,使所有农村学校达到区、县(市)一类学校以上标准,新增的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薄弱学校建设。
还将对哈市内的农村中小学网点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县镇和偏远地区不具规模的学校,哈尔滨市教育局局长朱振德强调,农村中小学网点调整不是简单地合并和撤销学校,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让广大农民子女享受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坚持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妥善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投入650万元资金,专项补助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特别关注残疾儿童的教育问题,加大政府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确保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作者:李天池来源:东北网 编辑: 张晓军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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