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尔2月27日电 记者刘复晨 近日,韩国南部地方法院以未履行对受害人的抚慰义务为由,加重惩罚了交通事故肇事者。
去年3月,出租车司机李某与骑摩托车的受害人林某相撞。事故发生当时,林某违章变更车线,而李某亦处于超速行驶状态。
但检方认为李某从始至终没有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相应抚慰,一审量刑过轻,遂提起抗诉。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庭负责人表示,肇事者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既没有去医院探望林某,也没有参加其葬礼,并且未对其家属采取任何措施予以抚慰,综合考虑事故发生当时的状况和肇事者的过失,决定支持检方的主张,对李某予以加重惩罚,故二审改判为监禁8个月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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