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7天大假刚刚过完,网友“苍天”在律师楼QQ群内抱怨说:“给单位加了2天班只给了100块钱。大家说这合理吗?”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得大家纷纷在群内发言。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都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小法特意咨询了律师与劳动部门的专家。
前3天后4天算法不同
春节大假前3天为节假日,后4天是休息日,名字不同,支付的工资的数额也有很大差别。按《劳动法》规定,单位凡在春节前3天期间安排员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且单位不能以安排补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资;春节后4天是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可给员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专家同时提醒大家,春节的过节费并不能冲抵加班工资。
3倍的基数可这样定
春节前3天可以拿3倍工资,那这3倍的工资应该以什么作为基数来计算呢?小法了解到,这也一直是很多公司“钻空子”的地方。
专家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基数应按不低于约定的员工工资标准确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单位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明确。如果均无约定,则按员工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春节期间每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记者董馨实习生廖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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