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苏政法 记者 沈文虹)昨天下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南京召开全省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我市抓实事求实效,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部署2007年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省委书记李源潮对会议作出批示:“南京的经验很好,要动员各市像南京一样,抓实事求实效,以老百姓看得见、感得到的进步建设法制城市。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志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之焯主持会议,副省长张九汉、省政协副主席孙安华,省法院院长公丕祥,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黄明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植代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介绍了南京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
罗志军在会上说,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建设法治南京作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得到不断提升,连续获得全国“二五”、“三五”、“四五”普法的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下一步,我们将在更高层次上确立法治南京建设的新目标,坚持将法治南京建设与富裕和谐的发展导向相结合,与又好又快发展的奋斗目标相一致,与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相统一,与稳定平安的社会环境相衔接,深入扎实地推进法治南京建设。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不仅确保法治江苏创建活动各项目标的实现,更着力解决好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法治建设与实现全面达小康目标同频共振、合拍共进,使法治建设出生产力,努力营造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新氛围。
林祥国充分肯定了南京市努力建设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城市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不断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他强调,抓实事、求实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认真真地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实实在在地维护和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让老百姓看到法治江苏建设的实际成果。林祥国要求,今年法治江苏工作要在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继续对环保、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力争在一两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援助覆盖面;三是全力推行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四是加快健全以企业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他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不断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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