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继明:刚才说到官员的介入权学交易,这是一种腐败。大学研究机构本身的腐败行为就是利用他掌握的资源掌握的权力来谋取个人私利,而这种谋取个人私利有的可能不是主动的,别人来求到你了,比如说开个绿灯吧,签个字吧,写个推荐信吧,写个鉴定吧,人家都起草好了,你看都不看,因为你是学术委员会主席,你是国内的大腕儿经济学家,只要你签字人家就认了。
蔡继明:这个是不是一种腐败?虽然说这个权力不是政治上全社会赋予的,但是的确在学术机构在学术界也得到了公认的权力,带有点儿公权的性质,他没有珍惜社会对他的这种信任,没有珍惜学术界给予他的名誉,他利用这个谋取了个人的私利。这是第二种腐败行为。
主持人:如果要批一个重点项目的话,肯定要整个系集体去作弊,集体做一个假论文出来,做一个假项目出来。
蔡继明:对,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学术上的腐败,涉及到权力的正当使用问题。当然要说剽窃、做假这些很可恶很丑恶,虽然不是腐败,但是并不等于说是好东西,也是一种丑恶的现象,应该引起社会舆论上对它的监督,对它的批评,对它的抨击,我觉得这也是应该的,但是不一定非得把它划到腐败这一类。
主持人:到腐败的话应该就到法律层面来解决。
蔡继明:学术腐败不一定要用法律,一般学术领域里面的腐败不一定严重到那种程度,比如一个市长到我这儿来读博士我给他一个学位,大不了教授别当了,你不称职,但是恐怕不至于说投到监狱里面蹲几年。
蔡继明:为什么要抢先发表论文,我是2000年发表的论文,你是2001年拿走了,你没有注明那个观点是我的,学术界一眼就能判断出来你是剽窃人家的,你的一点价值都没有。对于前面2000年发表的论文不会造成什么恶劣的影响,学术界眼光是亮的,一比就能比较出来,人家2000年发表的,你也许是无意剽窃的,如果无意的话就说明你孤陋寡闻治学不严谨,没有做广泛的文献阅读,坐井观天。如果是有意的话就是剽窃,你剽窃了人家的只能说这个人学风不正,人家的观点两年前就提出来了,他还在引用,而且还不注明出处,人家就不会理你了,前面这个人仍然受到尊重,仍然受到学术界的称赞。
主持人:如果到这一步的话危害不是很大,那到了下一步呢,如果在领导岗位上的教授他剽窃了,许多老师不满,只能写举报信,然后就被打击报复……
蔡继明:这个仍然不是腐败行为,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哪怕是学术机构的领导不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这是领导作风的问题,或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腐败或者一般意义上的腐败。这个不但是权学之间的交易,在管理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评审各种各样的项目,评估科研成果,划拨各种资金,这里面其实都会有。
蔡继明:行贿受贿就是腐败,大家都义愤填膺,为什么?拿的是纳税人的钱。这是我们的权力,应该为我们来服务,可是你拿去为你个人服务。
主持人:一个学术腐败令人注目的原因是大量的宝贵科研费用的白白流失……
蔡继明:老百姓也应该关心到我们大学的教学水平、科研部门的科研水平,如果说有了腐败行为,利用一些权力就可以开后门就可以做人情,那么你培养出来的这些学生,你授予的这些博士学位到底有多少含金量,公众利益也会受到侵害。
蔡继明:剽窃的事情严格地说造成的公众危害不如真正的腐败造成的危害大,而且这种剽窃行为和去偷盗别人的财产、侵吞国有财产甚至侵犯知识产权、盗版都会给对方造成直接的损害。但是这种剽窃行为更多情况下还是属于两个人之间,而且他的观点拿出去对公众并没有多大的影响,也许某种程度上还传播了前一个人的观点,公众不管它是谁写的,只要你讲的是真理,你讲的有道理,我听了之后受了教育明白了一件事就可以了。
蔡继明:但是学术规范要讲究这个,因为从长期来看,如果大家都这样去剽窃的话,那么人们创新的意识就没有了,只要抄一个新鲜的观点就可以当教授,就可以当博导,从长期来看我们的学术生命就完结了,我们的科研、教学也就没有前途了,影响也还是很大的,只不过暂时来看对公众对受众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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