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自行车棚不许卖楼
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
晨报讯(记者 郝涛)3月1日后,本市所有新建小区交付验收时都要配备自行车存放处,否则将不能组织工程验收。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建小区未按要求配备自行车车棚的,建委不予发放施工证。对于强行施工的,房子建好后也拿不到预售许可证。
对于老旧居民小区,要逐步解决自行车存放场地难题,实现有专门管理自行车的看护人员,制定自行车管理预案。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盗窃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即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交待问题、上缴车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否则,一经查获从重处罚,偷盗一辆自行车将被治安拘留,第二次被抓时将按法律上限处以劳动教养。
此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还公布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举报电话:62074104;支招热线:62073661。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介绍说,去年全市共打掉盗窃自行车团伙192个,收缴赃车1.45万辆。自行车被盗案从2004年的平均每天140件下降到目前的40件。2006年全市46.3%的被盗自行车案件发生在居民小区,26%发生在商业街区。20个自行车被盗案件高发派出所都集中在二环和三环沿线。全市公安局系统将成立500个打击被盗自行车的小分队,到自行车被盗案件易发地区打击盗窃行为。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