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部署查处烟花爆竹
违者重罚1000元至5000元
本报讯昨日,市城管局召集六区城管局及市局直属有关部门负责人,紧急部署查处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违者将被处以1000元至5000元重罚,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据市城管局副局长秦永安介绍,市城管机动大队的执法人员除夕夜共及时制止个别市民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187宗,严厉查处占道摆卖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25宗,依法没收各类烟花爆竹1012件,其中大型的爆竹5个。
据介绍,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仍然较多,有的地方燃放时间竟然持续达2小时。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一些市民法制观念淡薄,自我管理的能力较差;部门管理不到位,衔接不好;处罚不力,大部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未得到应有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3月1日起,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包括查处烟花爆竹,市城管局就此作出部署。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正月十五元宵节,可能是燃放行为比较集中的一天,他要求各区城管局紧急动员各街道综合执法队,迅速行动起来,对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正月十五当天,全体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均要出动,分片包干,严厉查处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城管局这位负责人说,将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将对举报人进行登记,及时督促执法队进行查处,举报情况属实的,要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电话是12319;对大力查处烟花爆竹的执法队,也要予以奖励。但对管理失控、燃放烟花爆竹多的地方,要追究辖区执法队的责任,发黄牌,对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发红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