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 (记者程云杰、张晓晶)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元成准备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议案,提出要“加快听证立法,规范听证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他建议国家立法明确“由独立、超脱并且有权威的”机构主持听证会,“科学界定”听证的原则、条件、范围和内容,明确听证的主办方资格、听证代表的选拔、听证的纪律、听证的责任,公开所有听证会上的资料,并对不同的听证要使用不同的程序。
我国在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中首次规定了听证制度,近年来,无论是国家法律以及政策的出台,还是事关民生的水、电、气等基本生活物资的涨价都会举行听证会,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制度约束和规范,听证会在实践中经常难以真实体现民意。
长沙市物价部门主持岳麓山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前,有媒体就门票价格调整一事进行过较大范围的民意调查,结果93%的市民表示反对,但听证会上却是“涨”声一片,大部分发言代表甚至赞成门票涨价数倍。
全国人大代表常金月认为,相对于以往主管部门随意制定公共事业收费价格来说,通过听证会形式与市民协商定价已是一大进步。听证会可以促进不同利益集团与公共事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正面交流,使得政府部门决策更能够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调解不同集团的利益冲突。但一旦用得不好,它也会成为加剧各阶层、各利益集团矛盾的诱因。
王元成说:“听证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一个有效渠道,只有抓紧时间规范,这项制度才能真正实现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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