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云南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座谈会在昆明举行。会议提出,严格把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
200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决定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与农村税费改革同步推开,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累计减轻农工负担2.1亿元。
副省长孔垂柱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说,各地在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中,要按照省里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要搞好方案审查。各州市县和省级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及国有农场,要依据省里的改革方案和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本级的改革方案,并按照省里的规定和要求逐级上报审核,严格把关,及时批复。二是要做到确保把免除政策落到实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安排到农场,专款专用。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任务,让国有农场在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中发挥更大作用。
孔垂柱要求各级政府、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及国有农场,要按照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云南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的要求,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借鉴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积累的成功经验,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把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推向前进。
云南省财政厅、省综合改革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侨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州市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雪飞 谭晶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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