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乒乓教练撞死瑞典留学生”一案虽在2005年就已执行完毕,但因案中出事车辆原是前国门姚健卖出却未过户的三菱跑车,姚健被法院判决垫付后,如今将原八一体工大队乒乓球教练张勇以及八一体工大队运动员潘毅告上法庭。
记者昨天获悉,姚健起诉要求两被告赔偿他为其垫付的18万多元。海淀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姚健本是爱车一族,1999年其添置了一辆三菱跑车。一年后他将车转卖给八一体工大队运动员潘毅,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车主姓名仍是姚健。
2003年7月26日23时,八一体工大队乒乓球教练张勇在驾驶这辆跑车的时候,在海淀区颐和园路邮电部疗养院门口,与北京市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相撞,出租车内的北京大学瑞典留学生被撞身亡。经交管部门认定,万泉寺公司的驾驶员和张勇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瑞典留学生没有任何责任。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张勇驾驶的跑车登记的所有人为姚健。后瑞典留学生父母委托中国律师将张勇、万泉寺出租公司和姚健告上法庭,索赔36万多元。经调解,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给付瑞典留学生的父母一次性死亡补偿费10万元。
2005年12月14日市一中院判决,在张勇暂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判令肇事车车主、前国门姚健垫付死者家属17万多元。由于张勇、姚健没有自动履行法院判决,瑞典留学生父母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中院执行法官经过对姚健银行账户、轿车、俱乐部中未领走的奖金查封、扣留后,将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此次姚健起诉认为,张勇作为跑车的驾驶人应予偿还,另外因车辆是其卖给潘毅的,所以潘毅作为实际车主应承担垫付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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