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热点,有全国政协委员陈祥福在提案中建议,我国城镇可以考虑实行“一户一房制”,即倡导“一对夫妻拥有一套房子”,并呼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该制度实施。但笔者以为,“一户一房制”不仅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又会造成分配不公,恐难实行。
按照陈祥福的想法,“一户一房制”是采取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凭据进行核实,一对夫妻只能拥有一套房子。这种做法立刻让人们联想到计划经济时代,按人口分配粮食的情景,明显带有国家强制性。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房屋作为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利自主购买,所以在实行“一户一房制”之前,首先要否定房屋的商品性,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陈祥福还同时建议,由政府回收居民的多余住房,然后再出租给买不起房的人。照此实行就可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了。但陈祥福是否想到,这样做就等于政府在“劫富济贫”,强行将居民手中的住房进行平均化分配——房子也是财产,也就是让政府强行将居民的财产进行再分配,这会不会又出现新的分配不公呢?而且回收房屋会涉及到大笔回收资金,将会给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显然也不可能顺利地实施。
如果“一户一房制”推行,势必造成房地产行业的整体缩水,开发商建造房屋的数量将不再由市场的需求所决定,而是按人头建房,地产企业缺少了发展的动力,不仅会造成大批的地产企业破产,而且地产业是一个牵扯行业众多的领域,一但出现重大的波动将会严重地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户一房制”的出发本意是为了降低房价,让住房能够达到一种“平均”,但是这显然在现实中是很难执行的政策,解决居民住房的问题,国家必须尽快建立住房保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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