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海淀居民李伟华状告海淀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违法一案,被市一中院终审驳回。据悉,李伟华因琐事和邻里互殴,并将他人打成轻微伤。
李伟华和邻居是因撬小区门的问题发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中,双方发生互殴行为,他和邻居都受了伤,经法医鉴定,双方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李伟华表示,笔录中有对方当事人编造的不实陈述,海淀公安分局用非法手段欺骗了他的签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海淀公安分局则提交了25份证据来证明其处罚是正确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伟华和邻居发生纠纷的过程中,造成邻居轻微伤的伤害后果,海淀公安分局据此作出对其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处罚幅度并无不当。李伟华认为海淀公安分局办案作假,隐瞒真相,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法院不能采信。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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