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商联界别在北京丽晶酒店进行小组讨论,讨论物权法草案。
[邓伟]:上午听了《物权法》草案以及《所得税法》草案,确实感到非常欣慰,也增加了对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信心。
为什么这么说?首先,《物权法》草案的实施,正像王兆国副委员长在报告中说的“意义其中之一就是对私有财产依法得到保护,努力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解决的发展”。我们还有额外的两点体会,就是保护鼓励、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保护私有产,意义决不在于保护私有财产本身,受益者也不光是非公经济的企业家,正像逐渐形成的共识一样,非公经济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之一。《物权法》草案的实施,一定会有利于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决议》中提到的“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为人均GDP才1000多美元,到1万美元或者是到2万美元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现在是初级阶段,就像总理的贺词中说的,目前的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再有就是有利于和谐社会的进一步建设。和谐社会的标准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我们有了法制作保证,也更能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所得税法》我赞成第5页中的“企业所得税的原则,就是减税制、宽税基、严征管”,我以前也说过,不要自欺欺人,要实事求是。税率那么高,不如降下来,但是违规了,惩罚你,逃税漏税的成本非常高,让人们望而却步。我相信报告中分析调整企业所得税以后,会给财政减收多少的数,但是我相信会比那个数小。因为人们不偷税漏税了,所以,不一定减收,我认为这个原则非常好。第三是非公有制经济,一定要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善于自律、自强、自爱,给政协增光添彩,而不是摸黑添乱。
(责任编辑: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