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晓静)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群众的受益度和惠及面,2006年,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在全市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适当提高单身或一人符合贷款条件家庭的贷款最高限额,职工夫妻异地缴存、贷款合并计算,继续配合政府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等多项举措。
据介绍,2006年,全市共向1.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贷款30.99亿元,贷款户数和贷款总量分别比上年增长24.09%和24.86%。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面积165.70万平方米,占当年全市购房总面积的24.28%。1.7万户职工家庭购房所支付的资金,65%是通过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所取得的,公积金贷款惠及面扩大。而中等收入以下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占60%以上。以市区为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年均收入在7.8万元以下的占全部贷款职工户数的60.87%,所购住房的平均面积为107.94平方米,属普通商品房范围。同时,市公积金中心继续配合政府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236户,发放贷款2115万元。数据表明公积金贷款主要是面向中等或中低收入职工群体。
据了解,职工购房资金主要来自公积金。去年,中等收入以下职工家庭购房时,在自付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等几个部分的购房款总额构成中,公积金贷款的贡献率仍最大,占39.21%,若加上职工通过提取公积金用于补充自付房款和还贷资金这两个方面,公积金为解决职工购房支付所提供融资保障的贡献率达到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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