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自曝曾吸毒嫖娼
公安部门称应承担法律后果
本报讯一向爱“口出狂言”的王朔日前在凤凰网做客聊天时,亲口承认自己曾经“吸毒嫖娼”。王朔的这些言论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处3月8日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如果王朔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则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月初王朔做客凤凰网,大曝自己的吸毒经历:“(这是)我个人隐私,涉及到别人我不愿意说,我个人无事不可和人说的。吸毒嘛,我告诉你我吸过,我当卫生员的时候就接触了这个……”除了吸毒,王朔还直言不讳地承认自己嫖娼。
王朔的言论在网上引起一片哗然,有网友直呼:“王朔疯了!王朔疯了!”
王朔这种自曝吸毒、嫖娼的行为是否涉嫌触犯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王朔所说的情况属实,按照我国法律,王朔应该受到处罚。
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的郝俊波律师说: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嫖娼应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我国法律同时还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王朔的嫖娼行为如果是持续进行的;6个月的期限应该从他最后一次嫖娼之日起计算。(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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