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茆雷磊程云杰)“虽然部分地区房价过高,但整体而言,我觉得内地房地产的成就是辉煌的。”来自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幼麟在北京和广州都置有房产,他认为如果物权法通过审议,将有效保护业主权利,会进一步刺激“楼市”发展。
他说,香港的“楼市”也是时冷时热,当房价过高时,过一阵子自然会降,“内地的民众可能还是需要时间来习惯市场经济。”
在正于北京举行的两会上,记者发现,来自香港和澳门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对内地“楼市”格外关注。
“内地房地产应该稳健发展,不要过快过急地上升,然后又突然急速下降,大起大落是很危险的,”澳门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刘艺良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验说,“一个地区房地产的发展跟当地整体经济有密切关系。比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浙江等地,整体经济发展较快,就会提升当地市民和外来人口的购屋意愿,这又会刺激对‘楼市’的投资,这样的互动使房价节节上升,带旺了‘楼市’发展。”
“但如果不考虑购买者的实际承受力,一味哄抬房价,就会产生‘泡沫’。一旦房价与市场完全脱节,骨牌效应就会引发,房地产的崩盘可能导致整体经济一蹶不振。”刘艺良说,上个世纪90年代初,澳门就因大量外来投资者盲目“炒房”而最终导致这种“崩盘”,他回忆当时不少“烂尾楼”作为“不良资产”被低价收购,“壮士断臂”成了投资者一时的流行语。
在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经贸商会会长李秀恒看来,内地“楼市”的“泡沫”已经显现。他指出,自2004年开始,全国最具代表性的70座大中城市的平均年房地产价格,以10%-25%的幅度增长;即使在2006年中央下决心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的情况下,城镇房屋的平均销售价格仍比上一年上涨5%-8%。按国际标准,合理的房价与民众家庭收入比例应为2.6:1,但目前内地的这个比例已平均高达7.6:1,一些城市更超过10:1。
“内地普通民众仅靠工资收入水平已根本无法追赶房地产价格的升幅,”李秀恒说,“楼价过高已使社会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他建议中央批准地方政府仿效香港做法,为低收入人士兴建“廉租公屋”,解决无力置业人士的住房问题;同时各地政府应拨出土地及推出相应优惠,吸引发展商兴建中低档商品房,解决中低收入人士的住房问题。
“但国家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又再次强调了为确保耕地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香港特区全国政协委员罗康瑞说,“土地只会越用越少,所以普通商品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之间存在用地方面的矛盾,这就要求政府做好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投资者则要保持冷静心态,理性投资。”
“同时,中央的房地产政策也不能搞‘一刀切’,”罗康瑞表示,“因为中国地域辽阔,每个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一刀切’只会使政策空泛无力,或者与地方实际不符,最终导致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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