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郑妍记者宋宁华)在2000元酬金的诱惑下,一女子铤而走险帮他人运输毒品。前天,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章德英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现年34岁的章德英是贵州盘县农民。
12月5日,章乘上昆明开往上海的旅客列车。次日,乘警检查车厢,当场从章的手提包内查获2块不规则块状物,经检验是毒品海洛因,净重247.94克。
法院审理认为,章德英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携带并利用铁路交通工具予以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念其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所以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yH??60元的赔偿,更何况他的新车还没有上牌,所以不能得到赔偿。2006年12月,宋先生向长宁区法院起诉协管服务公司的负责人,以对方未能履行好保管合同为由,要求其全额赔偿购车款5834.92元人民币。
非合同关系但有看管义务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协管服务公司在路边看管车辆并收费,其实是替社会管理承担的辅助性服务行为,在管理的条件、方式及成本上都有欠缺,和停车人宋先生之间并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所以不用像一般保管合同那样赔偿原物价值。但因为协管服务公司负有看管义务,宋先生停车不久即被盗,看车人责无旁贷。而停车凭证背面的格式条款,属于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被法院认定无效。最后法院作出了被告赔偿500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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