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行欢,通讯员叶冠勇、许遵亮报道: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在对2006年受理的大量消费投诉分析中,广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归类出经营者设置的五花八门的消费陷阱,并于昨日对外公布了2006年十大消费陷阱和十大投诉行业。
十大消费陷阱
一、“贷款”陷阱
主要反映中介公司通过媒体刊登免抵押贷款广告,声称消费者只需交纳一定金额的加盟费和手续费,不需要任何抵押,就可申请到银行贷款,而且办理贷款的速度比银行快。当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并交了钱之后,中介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且对前来要求退款的消费者进行恐吓、威胁,甚至殴打。
二、“预付”陷阱
一些商家大量出售年卡或现金券后,突然关门停业,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已付费的服务或兑现商品。
三、“购房”陷阱
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或中介公司有意隐瞒出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待购房者交了定金或认购金后才发现房屋已抵押或房屋货不对板等。如林先生向某中介支付5000元诚意金,欲购买江南西路某物业,但看楼时发现中介公司隐瞒了房屋漏水的情况,要求该公司退还诚意金遭到拒绝。
主要是商家在节假日期间举办各类促销活动,以附送赠品的形式吸引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而商家对促销商品(包括奖品和赠品)拒绝履行“三包”服务。部分商家则采取消费满一定数额即送现金券或优惠券的促销手法,但事先未说明优惠券的使用条件,待消费者要求兑现优惠时才发现有诸多限制。
四、“促销”陷阱
本报讯记者程行欢,通讯员叶冠勇、许遵亮报道: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在对2006年受理的大量消费投诉分析中,广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归类出经营者设置的五花八门的消费陷阱,并于昨日对外公布了2006年十大消费陷阱和十大投诉行业。
五、“燃气”陷阱
主要是一些无照经营燃气点假冒知名燃气公司之名,利用派发传单或低价倾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前来充气,并通过掺杂掺假、短斤缺两等不法手段牟利。
六、“邮购”陷阱
不法商家在媒体上刊登虚假广告,引诱异地消费者汇款低价购买手机、照相机等高档商品,消费者汇款后根本收不到货品或者收到的货品货不对版。
七、“维修”陷阱
主要反映一些家电维修点以低价收费和优质服务引诱消费者上当,在维修过程中虚列修理项目乱收费、使用伪劣零配件或偷换原材料、原配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签约”陷阱
不法公司在报纸、网络发布加工五金、工艺品、文具等信息,以高额的加工费为诱饵,与加工者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后,以产品不合格为由骗取保证金或押金,甚至要求加工者作出赔偿。此外,一些文化传播公司打着招聘模特、演员的幌子,以提供拍摄广告机会或介绍进入模特行业为诱饵,与应聘者签订合同,骗取报名费、签约费和形象推广费。
九、“中奖”陷阱
不法分子通过信件、手机短信发布中奖信息或以杂志社的名义发出幸运读者中奖信息,在“中奖”者按照中奖条款办理兑奖相关事宜时,就被要求向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邮费、税款、保价费、手续费等费用,不法分子收到汇款后就销声匿迹。
十、“中介”陷阱
主要是婚姻中介利用“婚托”骗取消费者钱财;房屋中介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吃差价、骗取定金等,职业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定金或乱收中介费。
十大消费投诉行业
一、通讯:投诉4593宗
二、手机:投诉2753宗
三、餐饮:投诉2261宗
四、维修:投诉1336宗
五、空调:投诉1113宗
六、美容:投诉826宗
七、电脑:投诉801宗
八、家具:投诉774宗
九、房地产:投诉685宗
十、中介:投诉676宗
漫画/陈春鸣
(夏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