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怀)记者昨日从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出台一系列人事新政策,涉及职称评定、人才培训、毕业生就业、人才市场发展等方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在会上作了书面讲话。
建立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制度
人才培训今年将探索3种新途径。一是探索建立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制度,即根据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联合行业协会推动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与我市友好城市的合作交流,积极利用国外政府资助的出国培训项目,拓展人才国际视野。三是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考试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提高培训实效。
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将实施就业援助制度
今年我市将推出一系列毕业生就业的新举措。如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鼓励毕业生到岛外创业,组织厦门生源毕业生看岛外等体验活动,增强投身岛外就业的信心。完善人才储备制度。今年起建立办理毕业生人才储备的院校和专业目录发布制度,每年年初发布一次。同时加强储备毕业生人才就业登记管理。开展待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登记制度。有就业意愿但毕业后3个月内尚未实现就业的厦门生源普通教育类毕业生,可到市、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待就业登记,领取《厦门生源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毕业生发给《厦门生源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优惠证》。持证的待就业毕业生可享受待就业期间2年内档案免费寄存、免费参加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厦门人才网免费发布求职信息等优惠。
对于家庭困难的毕业生,我市将实施就业援助制度。今年起,对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厦门生源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优惠证》的毕业生,并与其签有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市、区就业再就业资金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最高年限为3年。提高职业见习补贴标准。即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费补贴由原来的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倍,如果在岛内企业参加见习,则每月享受的生活费补贴为900元。根据工作性质、工种的不同,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将统一委托保险公司办理见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鼓励厦门生源在校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他们毕业离校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取得规定报到证件的,可按最高学历参加我市辖区企业、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探索为厦门生源毕业生开展首次就业推荐服务,建设市区毕业生落户共享平台,简化本地生源毕业生待业落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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