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坚决执行市委、区委决定,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
二、端正学风。发扬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学风,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干部培训,大兴学习之风。
三、密切联系群众。领导干部每年要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创新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惠及广大群众。
四、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在组织人事问题上,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程序办事,任人唯贤,坚决反对和遏制选拔任用干部上的不正之风。倡导“团结、创新、争先”的龙华精神,遇事不推诿、不扯皮。
五、绝不干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插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亲属、子女不在本地直接代理工程项目。坚决拒收任何金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六、决不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向有关部门施加影响,要求提拔自己的亲属和子女。
七、坚持民主监督,团结协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班子内部的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八、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娱乐活动。(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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