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了解到,新的车船税征收细则将于近日内出台,按有关规定,车船税今后将不再使用完税和免税标志,人们熟悉的“税讫”标签将彻底告别汽车挡风玻璃。
据了解,去年底,国务院发布总理令,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车船税暂行条例》,原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同时停征,开征车船税以取代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因此,自1993年开始使用的车船使用税完税和免税标志也相应地停止使用。
合肥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车船税征收细则即将出台,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和非机动驳船申报缴税。(周军)
来源:
合肥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