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立法制止“垄断福利”
本报讯 电厂职工可以免费用电、地铁员工直至家属可以持一张免费卡无偿乘坐地铁……全国人大代表黄席樾在《关于立法制止“垄断福利”的议案》中表示,目前一些涉及能源、交通、卫生、教育等公共领域的垄断坚冰尚未完全打破,变相给职工提供本单位生产的各种产品,享受“免费午餐”、“垄断福利”的现象还广泛存在。
他分析说,这些垄断行业尤其是公共事业性行业,是代表公众管理、运作国有资产。一些垄断性行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和优势,以福利的名义将掌握的行业资源向本行业的员工和家属提供,这种“垄断福利”实际上就是对公众福利赤裸裸的掠夺。
黄席樾代表建议,为了扩大和提高立法整治“垄断福利”的范围和层次,应制定全国统一的防止和制止“垄断福利”的法律或行政法规。通过全国性的立法,从制度上整治垄断行业长期存在的部分社会成员侵占其他成员福利的现象;通过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从根本上建立起治理“垄断福利”的制度体系。同时,对垄断行业的行政垄断进行彻底的制度性改革,强化对“垄断福利”的监督和审计,才能促使垄断行业加强成本管理,制约一些垄断行业涨价的冲动,并缩小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记者:刘砥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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