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维权新举措 |
“消费和谐”是今年3·15的主题,希望商家与消费者共同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在“3·15”即将来临之际,昨天江苏省消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06年十大消费新热点问题发布点评,为消费者维权“壮胆”。同时,省消协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推动老百姓的维权途径更加畅通,降低维权成本。
维权新举
11日,我省消协系统推出2007年度维权新举措,努力营造和谐放心消费环境。
异地投诉联网受理
如果消费者去上海旅游的过程中,在商场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但由于旅游时间紧,来不及解决。根据这种消费者异地投诉难的情况,今年我省消协将积极打造共同维权机制,实现维权资源共享,省内消费者可以进行异地投诉,减少维权成本。省消协秘书长居苏生解释,有了互助网后,上述情况下的省内消费者,可在回到所在地后,向当地消协投诉,当地消协将把投诉转到上海消协,帮助消费者尽快挽回经济损失。目前,江浙沪地区的消协已经建立了互助合作关系,省消协还正与港澳台地区维权组织联系,尽早建立更大范围的互助合作网。
赔偿纠纷仲裁解决
消费者和商家都同意和解纠纷,但消费者希望赔偿一万元,商家只同意八千元,这也是在一些纠纷调解中容易遇到的情况。省消协人士说,消费者维权的通道共有五条,包括纠纷投诉、申诉、和解、仲裁、起诉。消协在现有的企业和解、消协调解、行政机关调解等途径下,开辟新的维权渠道,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引入消费仲裁机制,成立消费争议仲裁庭。消费仲裁机构的参与,将帮助解决类似到底赔偿多少的实际问题,这样减少了消费者通过司法解决问题的成本。今年,消费争议仲裁庭将在各个仲裁委员会帮助下,在全省进一步拓展。
建立法律支持中心,帮助消费者提起诉讼;对于涉及到农民消费者的投诉,开辟“绿色通道”;组织维权志愿者,开展消费体验活动,这些措施都将让人们维权更加快捷。
投诉典型
江苏省消协公布了2006年十大消费热点典型案例,内容涉及商家单方检测规避责任、家电丢失包装不退换、自定区域拒绝免费服务、“返利券”限制购物范围、出入超市封包验票没有商量、广告宣传名不副实等。
彩电丢包装商家拒退换
某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一台29英寸彩电,回家用了10多天后发现质量问题,经协调,商场同意退货,当电视机搬来后,商场却以无包装箱为由拒绝退货,否则需缴纳50元钱方可退货。对此消协认为,消费者购回家电商品,一般不会将体积较大的包装保存下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属产品质量问题,在三包期内经营者应当予以退换或更换。商家不得以无包装物不予退货或拒绝更换商品。
修电脑还分服务区
消费者张某在某市市中心附近商场买了台电脑,几天后出现故障,他要求商场按承诺免费上门检修,商场却推辞说他的居住地不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若上门服务需另收费用。消协认为,江苏省实施《消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在三包期限内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或者退货责任的,经营者应当免费上门服务。经营者不能上门服务的,应当承担消费者交通、运输、装卸、误工等合理费用”。因此,商家擅自划定服务区域,以达到收费目的,是违规行为。
银行营业时间“缩水”
消费者高先生与未婚妻在一家商场看好一套家具,于是急忙来到银行取款,此时距下班时间还有十分钟,银行营业员却说因内部轧账,需第二天再办理取款。这种情况除了发生在少数规模较小的银行网点外,在某些商场也有此类现象。为了内部清账,营业员会提前将顾客拒之门外,公开的营业时间被缩短。消协指出,银行、商场对外公示的营业时间,应当是消费者购物或存取款的时间,内部清结账不得占用消费者的时间。按照《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公告的营业时间内营业,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因此,银行网点营业时间“缩水”,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省消轩 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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