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首次免费向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本报讯(记者王向华)70岁的张老太到超市购物,被拥挤的人群踩伤了腿,超市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就拒不赔偿。2007年3月9日,在西安市消协的支持下,张老太正式向法院起诉超市。
2006年8月26日上午,70岁的张老太到南郊易初莲花超市的特价窗口处买油时,由于人群情况混乱,被拥挤的人群踩伤了腿,造成右小腿伤势严重。后经医生诊断:张老太距骨骨折、皮肤挫伤、右下肢骨筋膜室综合症。事发当日,张老太曾找到超市,超市只派人将她送到医院开点药就送回家了。28日,腿疼不堪的张老太和家人无奈又找到超市交涉,张老太才被送进医院治疗。在张老太住院113天间,超市并不按时足额缴纳医疗费,先后支付了七八千元,就拒绝继续交钱,并声明“拒付一切医疗费用,让走法律途径明确责任”,导致治疗中断。
现在张老太腿伤仍未痊愈,无法正常行走,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无奈之下,张老太只好向西安市消协投诉。经调解,超市提出的赔偿数额远不能弥补她的实际损失。为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西安市消协决定帮助张老太依法向法院起诉。而且此案消协将用会费为消费者垫付诉讼费,并委托消费维权律师团免费为消费者讨公道。
据了解,在小额诉讼中,诉讼程序比较复杂,消费者往往望而却步。但继张老太的案件之后,西安市消协今后将会对一些经济有困难的典型消费纠纷,动用保护消费者的专项基金,给消费者出一定的诉讼费,指派律师团律师为消费者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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