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外地牌照摩托车禁区扩大的消息一经发布,在市民中引起反响。有关人士认为,在不提倡发展摩托车作为城市交通工具的背景下,南京进一步限制外牌摩托车在城区的使用,体现了对道路资源的合理分配,是城市高速发展后管理的必然要求。
“外摩”大量涌入侵占道路资源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以后,摩托车由于稳定性、安全性较差,运载效率较低,且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等特点,逐渐在不少城市“失宠”。在不提倡发展摩托车作为城市交通工具的总体思路下,我市从1996年开始,对外牌摩托车设置了和机动货车重合的禁行区域。此后10年中,“外摩”只允许在苜蓿园大街以东、虎踞路以西、集合村路以南、建宁路以北的“城郊”地区通行。1998年起,我市停止发放本市摩托车牌照。需要在市区使用摩托车的市民只能购买报废车的二手牌照,因此从1999以来,本市牌照摩托车数量一直维持在2.7万辆左右。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原来可供外牌摩托车通行的区域很多已经被纳入南京主城区范围,其中河西、宁南、紫金山周边等地区还成为城市居住甚至商业集中区。与此同时,在城区范围内的“外摩”数量也在不断增多。截至去年年底,在绕城公路以内的外牌摩托车总数已经达到4.1万辆左右。市交管局法制科科长蔡卫国认为,总体数量更多的“外摩”对环境和交通的影响也更大。在城市不发展本市摩托车的情况下,如果不对“外摩”进一步限制,显然有违管理的公平原则。更重要的是,在城市机动车辆高速发展、现有交通能力已经饱和的今天,“外摩”的进一步“壮大”无疑会侵占更多的城市道路资源。
“外摩”城区通行安全隐患多
“目前我市发生的飞车抢夺案件中,绝大多数作案者驾驶的都是外牌或者无牌摩托车。”警方有关人士证实,这类飞车抢夺案,又称“摩抢”,被警方认为是反映社会治安的晴雨表。为逃避警方打击,“摩抢”作案人员一般选择外牌或无牌摩托车作为工具,这样作案后,一来受害人不易识别车牌号,即使受害人记住了车牌号,警方也难以对车主进行查询。另外,摩托车由于“肉包铁”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造成伤亡。外牌摩托车由于管理更难,这一隐患就更为突出。“由于本市车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管理外牌摩托车,不少人驾驶外牌摩托车时更加大胆,闯红灯、闯单行线等违法行为十分猖獗,极易发生事故。”一位交警介绍说。据了解,去年我市共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342起,造成88人死亡,364人伤残,分别占全年事故总数的22.19%、16%、26.26%。其中,相对数量更多、违法行为更为突出的“外摩”事故占了七成左右。鉴于此,管理部门不少人士认为,对外牌摩托车进一步限制,虽然从短期来说肯定会增加管理的“工作量”,但从长远来看肯定有助于交通管理和治安防控。
全国禁限摩托车城市已达170座
3月22日起,“外摩”将不得在禁区内通行。否则将被处以1000——2000元罚款。此前,交管部门已经开始积极对辖区“外摩”车主进行教育,引导其将“外摩”尽快处理掉。据悉,目前全国限制或者禁绝摩托车的城市已达到170多座。不再发放本市摩托车牌照,同时对外牌摩托车的限制也在进一步“升级”,最终南京城区会不会像广州那样彻底禁摩?蔡卫国表示,这要由政府视实际情况决定。南京日报记者赵子慧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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