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满在广东团全体会议上发言。 杨勤摄
本报记者 柳建云、赵琳琳、唐迎春、徐锋、黄楚慧、秦晖、谢绮珊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广东团召开全团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等参加了会议。
黄丽满在会上表示,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报告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贴近民生,把维护好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这是一个很好的报告,自己完全赞成这个报告,并认为这个报告对地方人大常委会今后的工作也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黄丽满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十分显著。报告写得好,主要是因为工作做得好。
一是立法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去年立法工作突破了难点,通过了监督法,审议了物权法草案,向实现在本届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是和谐社会建立的基石。这部法律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的立法工作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投入很大精力做了大量工作,多次进行审议,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可以说,物权法草案是对我国28年来改革开放成果从法律上的肯定,反映了对经济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理念的新发展、执政水平的新提高。
二是监督工作的成效更加显著。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确定监督重点。(下转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