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二00六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努力提供司法保障,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三千六百六十多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八百一十万五千多件。
肖扬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去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二十四万五千二百多件,判处罪犯三十四万零七百多人。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二万三千七百多件。还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大量案件。
肖扬说,各级人民法院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八万三千六百多名失足青少年及时得到矫治。推行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和听证制度,依法办理减刑四十二万九千八百多人,假释二万零二百多人,促进罪犯改过自新。
他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社会转型期民事案件的特点,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各级人民法院努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利益纷争,及时消除影响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共审结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产权转让等纠纷案件四千七百多件。
肖扬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以定纷止争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国法院审结的民事案件中,有百分之三十点四一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其中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五点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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