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杰斌实习生陈宏静)桂林市各试点县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资金沉淀问题,现在新农合资金使用率明显提高,从原来的25%-40%提高到73%,参合农民受益增加。
由于政策性的原因,我市试点县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偏低,造成新农合资金沉淀过多,参合农民受益未达到最大化。
在提高新农合资金使用率的工作中,各试点县以“农民满意、政府满意、医务人员满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三个满意”、“一个发展”为目标,本着让农民受益和不违反上级规定的原则,加大了二次补偿和大病补偿的力度,因地制宜地调整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大病补助、大病医疗费二次补偿等标准。
兴安、灵川、阳朔、恭城、龙胜等五个老试点,修改和完善了新农合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在不同程度上降低或取消了住院医疗费起付线,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和大病医疗费补偿标准,其中,龙胜各族自治县的乡级住院医药费报销70%,阳朔县级住院医药费报销40%。据统计,兴安县资金支出总额994万元,资金使用率达8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