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 韶静 报道
南京将继续完善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供应拆迁的相关政策,有步骤地放宽供应条件。南京市政府《关于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供应拆迁的相关政策,有步骤地放宽供应条件,强化拆迁保障供应,充分保障被拆迁群众的补偿安置权利,允许被拆迁人在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中,自主选择一种安置方式,禁止同时享受两种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同时,针对拆迁产权调换房有效供给不足的现状,南京将加大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房的建设筹集力度,拓宽产权调换房的来源渠道,提高产权调换房的比例。一方面,按照“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的原则,强化规划引导,在土地出让时,有计划、分步骤地统筹配建产权调换房源。另一方面,坚持以被拆迁群众的住房需求为导向,从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和社会房源中,多渠道筹集90平方米以下、符合法定要求的中小户型房源作为产权调换房源。据了解,2007年南京江南八区经济适用房计划开工建设200万平方米,竣工150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南湾营二、三期、莲花村、兴贤佳园、西善桥、唐家营、夹岗村等地区。南京已建成和储备廉租房1000套,目前已分配445套。
(编辑 小娜)
关于本站 订阅新闻 浏览帮助 广告发布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江苏商报电子版由江苏商报授权南京报业网发布所有作品的版权,由文章作者授权声明如下:未经作者或江苏商报及南京报业网同意,任何媒体(含网络媒体)不得转载。
::: 金陵社区 :::>>游客浏览精彩话题,网上有约>>新闻评点热点新闻,你说我说
给江苏商报留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