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近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一旦该草案表决通过,境内的内、外资企业将实行统一所得税税率,也就是说,外资企业在税收上将不再享受“超国民待遇”。业内人士称,此举对我市吸引境外投资的影响有限,从长远来说还有利于我市外资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外资企业会不会外流
市外经贸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国现行税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但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享有优惠税率。我市外资企业享受的税率分为三个等级,在三县的为30%,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的为15%,老城区的为24%。此次提交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也就是说,原先享受15%优惠税率的外资企业将提高税率。
即使该草案获得通过,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企业,可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享受低税率过渡照顾,并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税率。业内人士解释,这将进一步抵消新税法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
新税率实施会不会导致我市外资企业转移到其他地区?对此,市外经贸局外资外经处副处长刘磊认为,此项政策一旦实施,将是全国“一盘棋”,出现这种局面的可能性不大。
假“洋企业”将绝迹
截至2006年12月,我市累计批准外资企业为1902户。一位业界人士介绍,由于存在内、外资税率差异,这些企业中有一些就是境内投资者想方设法披上“洋外衣”的企业,目的就是享受税收优惠。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在境外注册,然后再回境内生产经营。外资和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后,如此做法恐怕就会绝迹了。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把优惠的重点转向了高科技、节能、环保等产业。市外经贸局总经济师李聪聪表示,在这样的引导下,外资肯定会更多地介入高科技、节能、环保等产业,有利于我市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优化产业结构。
(朱萍)
来源:
合肥晚报 日期:3月14日编辑: 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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