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卫印章安全?——代表委员呼吁关注伪造印章之害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于力)为了提干评职购买假文凭,为了诈骗财物制造假合同,为了偷税漏税购买假发票,为了走私贩私制作假公文……,所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都离不开假印章,假印章使得各种“假”盛行于世,同时犯罪分子甚至还把伪造印章作为牟取私利的手段,把印章当作商品进行买卖。
随意乱制乱刻印章,利用伪造印章犯罪已成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隐形杀手”
全国人大代表孙淑君在参加今年两会之前,专门就印章犯罪进行过调研。孙淑君说,2002年发生在沈阳的一起震惊全国的诈骗案,犯罪分子自备刻章设备,想刻什么章就刻什么章,整个犯罪过程中总共刻了85枚假公章,主要用于公司上市伪造业绩和骗取工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共骗取国家财产18亿元。
孙淑君说,据辽宁省公安机关提供的情况,全省14个市公安局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就查办了利用伪造印章作案的各类案件200多起,涉案财产金额近40亿元。
利用假印章犯罪现象在全国也很普遍,几乎每个诈骗犯罪都和假印章有关。孙淑君介绍,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曾破获了一起伪造印章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专门负责为别人伪造印章,共伪造印章400多枚,大到中央党校、辽宁省劳动厅的印章,小到机关的财务章、审批章及工作人员的名章,还有用有机玻璃制作的钢印。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这些印章是委托人用于伪造假毕业证、房证、土地使用证、各种审批手续、科技成果鉴定的,甚至还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最近两年,记者连续几次在大连印章市场暗访,发现街头的小刻字部私刻公章现象随处可见。据不完全统计,仅2005年11月到2006年8月,大连全市有一半以上新注册企业的公章是没有经过公安部门批准的非法公章。
管理手段落后,刻章网点杂乱,法律制裁空白是伪造印章犯罪盛行的主要原因
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认为,印章是证明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的身份,代表其权益、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是国家行使权力、对社会进行管理,以及公民、法人行使民事权利的重要手段,它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冯世良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印章的应用更为广泛,作用更加明显。“而我们的印章制作和管理,与社会的发展变化相比显得十分落后。犯罪分子利用印章制作的落后和管理上的疏漏,有的私刻公章实施犯罪,有的把印章当作商品买卖,结果造成欺诈案屡屡发生,企业、商家蒙受巨大损失,整个社会诚信度大打折扣。”
记者从沈阳市公安机关了解到,沈阳市原来有164家刻章企业可以刻制公章,而沈阳一年全市公章需求量有限。都刻章,都吃不饱,有不少企业就采取压低价格、私刻假印章、多种经营等手段维持生存,而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有的只有一两个人,设备陈旧落后,有的还是手工操作,印章质量差,更不用说有什么防伪功能了。
全国人大代表石英说:“假公章是当今经济犯罪的重要工具,对社会的危害不亚于贩卖枪支和毒品,打击伪造公章和利用假公章进行违法犯罪,必须像打击贩枪、贩毒那样,才能遏制住此类犯罪行为。”
国家应加快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孙淑君认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防范伪造印章、堵源截流、标本兼治的一项重大措施。
公安部2000年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国各地2002年底都要完成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印章治安管理信息化。但时过4年,至今完成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全省联网运行的只有少数几个省份。
虽然印章刻制产业的人员不多,但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刻制公章成本低、利润大,导致很多地区开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很难进行。全国人大代表吴丽英呼吁,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广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力度,尽早在全国实现联网,为维护经济秩序,提供诚信保障,推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石英代表认为,目前的管理法规对违规违法人员起不到震慑和阻止其犯罪的作用,致使私刻公章的小商贩堂而皇之、有恃无恐地在大街上摆摊设点,对公章的治安管理应由国家立法,用法律保护印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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