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原点]
昨日,郑州4名律师集体上书中消协建议取消已经有20多年历史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对于河南律师的建议,中消协暂时没有表态。不过,有专家认为,如果不能真正给消费者解决问题,这样的节日取消也未尝不可。
在建议书中,詹昌中等4名律师建议消协加强平时的维权工作,将3·15改成“365”,让消费者天天都过维权日。“属于消费者的节日,就应该让消费者过得满意。”詹昌中说,但中消协12日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五成以上消费者认为消费维权效率一般,说明大家对消协的工作是有看法的。“每年3·15期间,消费者赶集式的投诉,维权部门超负荷工作,商家更是众矢之的,已经导致现在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名不符实。所以我们建议取消3·15。”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中消协新闻部和消费指导部,对于郑州律师的建议,两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没看到具体内容,暂不发表看法。
现状交锋
这个日子有点流于形式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谷建全认为,这个问题得从两方面来看。他说,每年3·15活动现场,消费者扎堆儿维权,其实是有些部门在做面子活,他们平时的工作不注意,3·15当天创形象。这样就让很多人对现在的3·15失去信心。如果不能真正给消费者解决问题,这样的节日取消也未尝不可。
如果把这一天当成活动日,让消费者一年就当一天上帝,那就有作秀的感觉了。
每年有365天,人活着,就天天要吃饭,要生存,要购物,要消费。如果一年里只有这一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保护,那岂不是3·15的悲哀?消费者也不会真正满意。
维护消费者权益未成常态
天天3·15,谁不知道好?可是,依照目前的法治状况,现实吗?如同“3·8”妇女节,设置这样的节日是在向社会强化一种声音,形成声势,造成影响,普及知识,震慑不法商家厂家。当然,维权不必非等3·15,消协等部门也不是一年只工作这一天。“365”,是理想境界,当今的现实是,有了3·15,总比没有强。所说的改成“365”,其实就是取消这个节日,维护消费者权益成为执法常态。如果有一天,我们的法治境界已经进入了成熟理想的状态,可以取消这个节日。
地位交锋
已成商家作秀好日子
有人借着3·15这个日子作秀很是让人烦。现在,人们习惯了商家借3·15之际大搞商品推销,提出的促销口号甚至有“3·15重点工程”这样的宣传,不少商家还把产品的促销价格尾数都定在3·15。诚信、质量承诺、现场检测等都被标注在最明显的位置上。但与此同时商家也大都打出了促销“仅此一天”的口号,让人们听起来有些别扭,好像过了这天实惠和诚信就要打折了。如果是这样,3·15还不如取消。
另外,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凭什么要我成为消费专家?如果职能部门落实了监管,司法机关依法行事,经营者依照产品、服务标准经营,那么,消费者何须只有成为行家才能维权?消费者也无须呼唤天天成为3·15。从这个意义上说,3·15是不该庆祝,而应忘却的。
消费者尚处弱势地位
现在中国的消费市场、消费环境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利用3·15这个节日,可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3·15强调了国民消费教育的重要性,这对提高消费者的素质、倡导社会文明风尚是有益的。
另外,3·15这个节日是国际性的,提出取消不是太荒唐了?一年就这一天可以让消费者扬眉吐气,如果取消3·15,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权益可能更得不到重视,所以不应该取消。
感受交锋
有时甚至被骗子利用
我没听说过国外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因为在国外每天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0年前设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很有必要的,它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聚焦效应。但今天,如继续保留它,商家拿它来说事儿,则会让市场更乱,骗子更猖狂。
受害的消费者不需要特定的节日,我们只需要完善的法制,健全的制度,严格的管理,以及被金钱吞掉的良心。
今天本不是应该令人伤心的日子,应该是让人脸上百花齐放笑逐颜开的日子。只是,我们在伤心,如果过了今天,下一个3·15,需要再等一年!3·15并不是花架子,它还是有切实的东西出来,但我们更希望每天都是3·15,所以取消3·15,改成“365”可能更好些。欧恩懿
这天花钱心里有底
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加强舆论宣传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给消费者维权,都是有必要的。在3·15这天投诉方便,因为很多维权部门都会在这一天搞大型的活动,宣传维权知识,介绍打假技巧,公布自己行业内的相关服务措施等等,消费者感觉到的就是方便、快捷、长见识。
只有在3月15日这天,所有百姓都觉得是自己过得最放心的日子。就算是花钱也花得心里有底,因为这一天自己是上帝。本来3·15不是节日,却让百姓心中充满了节日的快乐,只是觉得这个节日过得太快。
观念交锋
这个概念本身就不公平
首先,这个概念的提出在误导很多消费者,也误导很多商家,让人们感觉到只有3·15这一天消费者才可以投诉,才能为消费者维权,而其他时间就无人问津。这个概念的单独提出,本意是提醒人们关注和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但在消费者的眼里,感觉到这一天要是遇见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就会投诉,但是如果不是3·15,他们可能就不会怎么样。如果是这样的话,取消3·15可能反而好些。
这个日子展示了生命尊严
3·15原本只是个简单的数字,然而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它却有着特殊的内涵,它不仅代表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代表生命的尊严。它面向普通消费者,宣传消费知识,提供消费问题咨询,它一下子拉近了与普通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它也成了人们寻求公平的通道。
3·15极大地唤醒了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引起了中央及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中国的消费者感受到了党和政府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态度,这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综合新华社、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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