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谓的教育消费成为压垮民众的某根稻草的当下,教育消费贩卖者温情的面纱之后,充满着一股狰狞的味道。以溧阳文化小学搞校中校敛财的事迹而论(新闻详见今日本报江苏·监督版),仅仅1400余名学生,新文化小学每年两学期就有三四百万元的“财政收入”,着实令民众不安。
如果说这种不安还是比较隐晦的,那么,盲人在医院被医院保安殴打(新闻详见今日本报江苏·监督版),则是比较裸露化的不安。需要指出的是,制造这种不安的力量,存在于同样能压垮民众的“医疗消费”下。在被记者选择报道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中,教育乱收费和医疗“乱气象”又一次令人惊愕地会师,也许是可喜可贺的。
关于这两种消费是不是一种主流的、正当的消费体系的讨论可以放在一边,令人不安的是,这两种不安对应的是,中国的消费者虽然觉醒,但仍然不能避免被明里暗里的拳头伤害的消费生态。这是不安的全部“意义”。
这种不安,实际上来自民众对于自身难以摆脱特定的消费圈子的重视,这个圈子可以是天堂,也可以是地狱。如果一个小学生的家长没有足够多的银子,如果一个卑微的医疗消费者不能提供值得重视的“价值”,他在进入天堂还是进入地狱的问题上是没有选择权的,他甚至不能用脚投票,因为这意味着受“优秀教育”“优秀医疗”权利的自我丧失。和自我丧失相提并论的是被淘汰出局,每一个不能进入小班学习的小学生的痛苦正在被成人社会下载,每一个不能在医院快乐看病的消费者的不安与愤怒正在被集体埋单——谁也不能保证下一个被医院保安殴打的不是自己。
唯一的安慰是可以进行“尊严投诉”。关于“尊严投诉”,较早见诸报道的是新华社的新闻。以新华社新闻的提炼能力而言,“尊严投诉”实在是一个广泛的命题。显然,由于各个领域的消费者的消费尊严都存在被剥夺、被侵占、被觊觎的现象,反抗的现实道路仍然多指向消费者的娘家——消费者协会。而学生家长把黑幕“捅”给报社,也可视为一种投诉,而报纸是在助教育部门“受理”。
消费尊严的要义首先是摆脱不安,形容这种要求今天可以用上“群情激愤”。上到买票难难于上青天,下到面对玲珑万“食”张开嘴却茫然,消费尊严的丧失让人扼腕。
可是,近年来,消费者协会在不少公众性问题上的疲态,不由令人暗生几分担心。显然,唯一地借助于“消费者投诉”,可能令实现尊严的道路比较曲折。
同样是在今天的本报上,北京福寿螺事件受害者胜诉,获得蜀国演义公司赔偿一事,则是另一路径的“收复尊严”的演示。这一演示充分说明,消费者获得尊严、摆脱不安的最大保证还是法律的坚挺。而今天本报上,律师上书建议修改“消法”甚至取消3·15的新闻,也证实了这一点。在一个公民社会里,总不能全指望上书和给消协打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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