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重病的宁夏女孩李燕,因为在网上呼吁安乐死立法而引起关注。两会期间,李燕在央视著名节目主持人柴静的博客上留言,引起博主注意,随后有网站为此制作专题,一场网络讨论热烈地展开。讨论围绕着两个主题:一个是安乐死立法这一抽象的命题,涉及哲学、医学和法学等多个领域;另一个则围绕着李燕个人的生活命运,有人劝说她莫要轻生,有人表示理解但是惋惜,有人佩服她执着坚强,也有人出谋划策为她寻找生存的希望。
中国学界早在1987年就开始讨论安乐死。但是学者认为,讨论安乐死的最佳情景是国家经济、法制、医疗保障和公民的观念达到一定的发达水准,根本问题是病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在物质和精神高度文明的基础上得到保障。就是说,我国社会目前不具备讨论安乐死的理想条件,从立法上来讲,各种条件也还不成熟。当然,网友的讨论距离立法还很遥远,网友要发言不需要任何条件。不过也要承认,安乐死的问题不是中国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甚至也不是中国目前有能力解决的问题。在社会范畴内,死的问题就是生的问题,生的问题解决完,解决好,才有空间有条件去讨论死的权利、死的方式。
单从李燕本人的个案来看,安乐死也不是她的唯一选择,更未必是她的最佳选择。李燕说,我热爱生命,但我不愿活。这句话听着让人心痛。看她描写自己淋雨的感受,看她画的那些美丽的花朵,那些鲜艳的图景,你可以确信,这个姑娘懂得体会生命的美好和喜悦,她有强烈的生存欲望。而她不愿活的原因,不过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恐惧,担心父母死后自己无人照料。可是,和她那难以医治的病不一样,她作为一个病人的生活保障,是一个可以解决的问题。
有很多人面临与李燕相似的困境:身患重病,无法痊愈,但是通过医疗手段可以维持生命。这期间病人将会成为家庭的巨大负担,在身体的病痛、心理的负疚之下,病人很容易萌发轻生的念头。2001年,就有9名西安的尿毒症患者投书媒体,诉说了自己的困境,表达了安乐死的愿望。如果说,无法医治好这些人的病痛,是人类医疗技术的局限,那么,没能照顾好这些病人,让他们感觉到生不如死,或者恐惧自己有一天将会生不如死,这就是社会的失败。
对危重病人,对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政府和社会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例如增加对重病患者的医疗保障;例如发展社会慈善,设立基金会、倡导社区义工、建设宁养院。李燕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自己此举并不是为了成为“社会看顾的德育标本”,不是为了让自己获得社会资源生存下去。她说她是想替那些无奈者说出心声。其实,无奈者的心声,与其说是对死亡的渴望,不如说是对生存的绝望。一个像李燕那样热爱生命的人,要为同命运者呼喊,就应该呼吁社会更加关心残障人士,要提交建议要求立法,就应该立法保障重病患者和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与生理疾病不同,社会生活里没有彻底的绝望,总有一方生存的空间可以争取,值得争取。
支持安乐死的人认为,应该让一个无法活下去的人有尊严地死去。而反对安乐死的人则总是反问,你如何判定一个人无法活下去?这个问题在各种层面都有不同的技术解答,经常还会陷入不可知论。但是在李燕的故事里,这个问题的答案一目了然:李燕远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只要政府和社会多给出一些实质性的关爱,李燕们根本没必要去讨论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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