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经济繁荣的背后存在着的地域差异和产业结构的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不均趋势,制约了国家各项公益事业和社会机制的建立与发展,其中农村赡养机制的设立即是一个亟待突破的瓶颈。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形式单一、农村老人赡养的工作重点具有单一性、局限性,加之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急剧增多等因素,使农村赡养问题日益突出,建立健全农村赡养机制势在必行。
乡政府的职能由于农业税费的减少,原先的政策执行职能有所淡化,建议强化农村各级政府的服务职能。
还要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借鉴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的组织建设经验,设立农村赡养纠纷仲裁委员会。
最后是建立统一的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家庭内部纠纷通过自愿解决协议解决;解决不成的,通过农村赡养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还不行的,可通过以农村赡养纠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基础,法院审理判决的途径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 叶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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