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媛媛)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我区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将实施合理布局殡葬设施,大力推进埋葬公墓化、火葬等措施。
据悉,我区将在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所经营性公墓,计划全区经营性公墓达到33家,其中汉民经营性公墓27家,回民6家。
“十一五”期间,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以内的坟墓,经营性公墓周围500米以内的坟墓和耕地、林地、旅游区、开发中心以及影响新农村建设、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坟墓,均迁入公墓安置。在银川市三区已规划为火葬区的基础上,增加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为火葬区。到2010年,银川市火葬区的火化率力争达到83%%以上,石嘴山市火葬区火化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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