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实习生魏艳平、李丽萍报道:省消委透露,该委近日联合中消协共同开展的“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显示,消费者认为“索赔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是维权最差的三项权利。
在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时,47.8%的消费者曾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赔偿或补偿;在没有要求赔偿的消费者中,35.2%的消费者表示是由于“费时费力”,还有的消费者是由于“损失不大”、“举证难”及“谁都不管”。
省消委表示,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当然在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程度上也就会有一定差距。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消费者权利问题,都来为消费者权利的实现做工作、做贡献。
该调查还显示:有63.3%的消费者认为,设立处理小额消费争议的简易司法程序“非常必要”。
这位负责人介绍,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简易司法程序,一是在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审理消费者权益争议案件的法庭,这种法庭完全采用简易程序,即审即断;二是在疏通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方面做工作,切实发挥仲裁在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中的作用,如广泛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方便解决消费权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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