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华的烦恼 我离婚了非“告诉”单位吗
小华是一名离异人士,她在现在的单位已经工作了8年。最近,单位人事部门以职工资料上的信息太旧需要更新为由,要求每位职工填写一份表格。按照表格的要求,小华仔细填写了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内容,但是当看到“婚否”一栏时,小华感到特别难过。小华说,她刚刚和丈夫离婚,心情很不好。自己离婚这件事,除了父母之外,连自己4岁的儿子都不知道。因为不想听到别人安慰自己的一些不痛不痒的话,更不想让单位的同事在背后议论纷纷,所以她一直将这个消息隐瞒着。
可没想到,单位竟然要搞人员资料普查。如果如实填写了这一栏,离婚这个消息肯定会从人力部门的同事嘴中流传出来。
“我是否结婚了,是不是又离婚了,这都是我的私事,和其他人有什么关系?和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小华说,这件事过去后,她难过了好几天,心里感觉自己连一点隐私权都没有。
劳动部门 对填婚姻状况没有硬性规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部门表示,劳动法中只规定,用人单位要与被雇佣者建立劳动合同。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便于管理,一些单位也对职工进行了必要的资料登记,对于被雇佣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婚姻状况则没有硬性规定。
新报调查 八成单位要求 九成市民觉得侵犯隐私
记者在一些人才招聘市场看到,用人单位打印的报名表格上,除了姓名、年龄、家庭住址以及工作经历等信息以外,有近80%的用人单位提供的表格中都有“婚否”一栏。甚至,有的单位还要求职者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婚姻证明的复印件。
对此,大多数用人单位表示,之所以让求职者填写婚姻状况也是为了安排更适合求职者的工作。比如说已婚的同志就不太适合经常出差,而那些有小孩的女同志对工作岗位就更加挑剔,不能出差、不能加班,甚至太累的工作都不行。和他们比起来,安排未婚的年轻人就容易多了,他们可以适应很多岗位,特别是一些男同志,经常出差都没有问题。说白了,婚姻状况一栏其实也是用人单位筛选员工的一个重要条件。
用人单位的想法固然好,可是应聘者却有自己的想法。在接受记者调查的40多位市民中,有近90%的人表示填写“婚否”有被人侵犯隐私的感觉。今年27岁的陈小姐和小华的情况一样,自己结婚1年后离婚,所以每当被人问起这个问题,就感觉很尴尬。而24岁的张先生却是出于难为情,而在应聘时不愿填写。张先生说,以前填各种表格都是写未婚,自从结婚后,遇到这样的情况,心里总是怪怪的。有时赶上填表格,这一项就会放弃,隐瞒已婚没有什么特殊想法,只是这样能让自己开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