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身在外企的陈小姐就开始关注个税申报。
“刚领到报税表的时候真是一头雾水,看不懂呀,太烦琐了。”陈小姐牢骚满腹。
个体户刘先生顾虑重重:“如果年底炒股赚了缴税,次年初跌了退不退?”
一位公司老总说:“我的信息泄露怎么办?别人知道我有钱那还不发生绑票案呀!”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的主任刘隆亨说,很多市民并不了解个税申报,所以持观望冷漠态度。
据税务部门统计,截至昨天,北京市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有12.9万人,目前3个月的期限只剩十几天。而根据北京税务部门掌握的数据,北京年收入达12万元者近30万人。
另一个统计数字,截至3月1日,四川省年自行申报个税的人数为1600余人,其中成都468人。据地税部门介绍,成都市的申报人数还不及重点监控的五分之一。南京市地税部门办理个税自行申报者也仅4500多人;杭州市有12010人。
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个税自行申报,遭遇了尴尬。
专家认为准备不足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我们确实对个人申报的具体形式估计不足。”谈到“自行报税”遇冷的原因,刘隆亨说。“两年前,我们对个税申报的必要性和科学性都做了充分的论证,但如何应对市民可能出现的反应,没能充分考虑到。”
刘隆亨说,对个税自行申报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宣传不到位,也是导致目前尴尬局面的原因之一。他说,在2005年,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与中国税务学会就将对个税法的修改意见提交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当时专家们有两点建议,一是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一是收入超过12万元的要自行申报。
但在2005年全国轰轰烈烈地宣传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的个税法修改时,个税自行申报这一重要变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税务部门对个人申报也没有认真研究和准备。直到新个税法通过,2006年年底才开始宣传个税自行申报,面对2007年3月底就要完成个税申报工作的政策,显然有些措手不及。
“从这个问题我们也认识到,法律和规定的建立是相对容易的,但落到实处是非常艰难的。一个政策和法律的落实也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刘隆亨说。
当然遇冷也有客观原因,刘隆亨认为,2005年个税改革之后,税务部门的重头戏就在两税合并、增值税的改革、房地产税等方面,这些税务领域的大事件,也牵扯了税务部门的很多精力,使得个税申报有些冷冷清清。
税务部门努力扭转局面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认为,之所以出现目前的情况,主要是一些纳税人尚未养成自行纳税申报的习惯,到了要申报时发现收入资料不全,无法及时申报。还有的纳税人认为申报截止期限还早,仍在观望,不着急申报。另有一部分纳税人还不了解自行纳税申报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以为自己平时已被扣缴了税款,就可以不用申报了;一小部分纳税人心存侥幸,认为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自己的收入情况,不想申报。
为转变这种尴尬的局面,使纳税人在3月31日之前完成个税申报,税务部门想了很多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发出了《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首次向全国纳税人明确承诺,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自行纳税申报时补缴应扣未扣的税款,可以不加收滞纳金,不罚款,不视为偷税。
记者了解到,税务总局目前做出最新要求,各地除了继续通过咨询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疑,还要开设专门的申报和补退税窗口,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服务;同时,税务机关还要继续提供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服务,做好即将到来的申报高峰期的应急方案。
目前,北京等部分地区还推出了“个税自行申报绿色服务”,对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十分集中,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单位,地税局上门集中受理申报以方便纳税人。
不按期申报可能被“约谈”
北京市地税局的一位负责人分析,不少人不愿申报,是觉得“法不责众”。他说,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方面态度明确,该局已经决定,在申报期结束后,各级税务机关要初步筛选重点检查对象,以便对收入较高但申报人数与实际差距较大的单位开展一系列的检查。
从4月份开始,北京地税部门还可能对未自行申报个税者,采取当面约谈等方式,要求纳税人进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表示,纳税人如果逾期不申报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来说,纳税人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除追缴税款外,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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