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我国消费者因食品各类污染显性中毒达十多万人。食品安全危机事件触目惊心。”全国人大代表、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景龙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应尽快制定食品安全法,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
为什么那么多企业敢于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徐景龙代表认为,主要原因是我国缺少一部专门的食品安全法。现行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内容没有包括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管理全过程,对监管责任明确不够,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尚未法制化,食品安全公共管理存在职能缺失,对违法犯罪分子惩治力度不够,难以应对日趋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
对此,徐景龙代表认为,应尽快制定食品安全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测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高企业入市门槛;建立食品销售环节追溯、承诺和召回制度;建立管理人员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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