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焦点
“管天管地管花管草管城市”,连云港市海州区城管局的一条广告语,日前引来一片非议。这条通过广告牌传播的广告语,在主要街道已“示众”近半年。城管局因其“管天管地”的“豪言壮语”,在当地群众心目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记者调查
昨天,有海州读者向本报反映称,该区新建路上有数十块城管局设立的广告牌,其中数块有一条令人感觉“不舒服”的广告语——“管天管地管花管草管城市”。读者称,不知道是城管部门的权力已经达到“上管天下管地”无所不能的地步,还是城管局认为自己就是超越一切权力之上的“太平洋警察”。在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今天,作为政府部门的区城管局打出这样的广告语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海州区新建路,果然发现了标有这句广告语的数块广告牌。这些广告牌安装在新建路两侧的马路护栏上,有的已被人撕去一些边角,有的上面甚至还贴有“办证”之类的“牛皮癣”。广告牌上完整的语句是“管天管地管花管草管城市,爱山爱水爱林爱鸟爱海州”,下方的落款是“区城管局友情提示”。路过的一些群众告诉记者,这些广告牌已经存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于广告牌上的广告语,很多人都议论纷纷,一位中年男子对记者这样说:“你看,他是友情提示你,区城管局是管天管地的部门,比谁都大,在海州他就是老大。”更多的群众认为,区城管局的本意可能并非如此,但这样的广告语的确让人有“在炫耀权力”的感觉,“看了很不舒服”。
下午2时许,记者前往海州区城管局,将群众的反映向该局进行反馈。该局办公室夏主任告诉记者,他们也曾接到过群众的反映,目前也正准备更换广告语。夏主任告诉记者,去年海州“创卫”期间,工作人员从网上搜索宣传标语时,看到广东一个地方征集到的城管宣传获奖口号中就有“管天管地管花管草管城市”这么一句,认为语句比较对仗也很押韵,请示领导后就定了下来,去年10月初由广告公司制作成广告牌安装在马路护栏上。“其实也没什么,也不是说城管局怎么样,你仔细看看,上面写的是区城管局友情提示,只是在创卫期间起到一个提示作用”,夏主任如是说。
记者搜索互联网确认,海州区城管局“管天管地管花管草管城市,爱山爱水爱林爱鸟爱海州”这一广告语的出处,来源于去年佛山市举办的“城管年活动宣传口号”征集评选活动中,一条“优秀奖”获奖口号,原来的句子为“管天管地管花管草管城市,爱山爱水爱林爱鸟爱佛山”。
城管部门选用这样的“豪言壮语”作为自身形象宣传的标语,社会各界看法不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连城市民认为,政府部门制作广告语,不能光讲文化,讲语言上的气势,更要讲分寸,讲原则,不能“过”。但也有人讲无可厚非。
民意争鸣
行政法专家:和公仆意识背道而驰
昨天晚上,本报记者采访了著名宪政与行政法专家、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泽晟博士。肖博士认为“有关部门的作为还算不上违法,目前的法律没有相关的界定,只能说是从道德层次进行评价。”
他分析说,老百姓对这些行为反感很容易理解,“中国有个不成文的传统,就是老百姓对权力普遍有畏惧感,他们必然会认为是城管太嚣张了,其实这也确实反映了权力本位的集中体现。”
“你想想看,城市管理打什么标语嘛!何况打出这样的标语也和当下强调树立公仆意识背道而驰。”肖博士直言不讳。
本报记者 高明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