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昭玮通讯员黄翠)在超市购物时受了伤,要求超市赔付医疗费,超市仅支付了其中一部分后就拒不赔偿。日前,在西安市消协的支持下,年过七旬的张老太太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易初莲花超市告上法庭。
2006年8月26日上午,70岁的张敬霞老太太到南郊易初莲花超市的特价柜台处购买食用油,由于拥挤,张老太太被人群踩倒的护栏轧伤小腿。医生诊断张老太太骨折;皮肤挫伤;右下肢骨筋膜室综合征。在张老太太住院的近四个月中,超市没有按时足额交医疗费,治疗一直是断断续续。虽然张老太太多次催要,可超市先后支付了七、八千元后,就拒绝继续交钱。为追索继续治疗等费用,张老太太出院后多次找超市协商后续治疗费,但超市拒不做任何赔偿。无奈之下,张老太太只好向西安市消协投诉,经调解,超市提出的赔偿数额远远不能弥补她的实际损失。
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西安市消协不仅决定帮助张老太太依法向法院起诉,而且还用会费为张老太太垫付诉讼费,并委托消费维权律师团免费为张老太太讨公道。日前,在西安市消协的帮助下,张老太太将易初莲花超市告上法庭。
西安市消协副秘书长马世群表示,在小额投诉中,因为诉讼程序比较复杂,消费者往往望而却步。但继张老太太的案件之后,西安市消协今后将对一些经济有困难的典型消费纠纷,动用保护消费者的专项基金,给消费者垫付一定的诉讼费,并指派律师团律师为消费者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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