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被追坠河身亡事发单位被索巨款
侯毅君
本报讯 因为儿子盗窃工地被工地保安追赶,慌不择路坠入污水河溺亡,小涛(化名)父母将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第五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各项损失20万余元。
原告小涛父母起诉称,2006年10月4日晚8时许,小涛和另外两个小伙子下班后,在朝阳区望京摩托罗拉研发工地盗窃了价值1万余元的空调安装铜管,后被工地田华五分公司保安发现。多名保安手持铁棒对三人围追堵截,小涛被逼无奈跳入附近一条污水河中,从而下落不明,后被发现死于河中。
小涛父母认为,小涛在逃跑过程中受到工地保安追打威胁,被迫跳入河中造成溺死,北京市朝阳区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第五分公司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故要求该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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