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童小非在和同学到商场购买学习用品时,从4楼商场滚梯横挡处坠到1楼被摔死。小非父母为此将商城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47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山后法庭以小非坠亡主要原因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一审判决被告中发百望商城赔偿小非的父母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失费3万元。
2006年9月30日下午放学后,8岁的小非和同学到中发百望商城去买学习用品。两个小女孩来到商场4楼的自动扶梯拐角处时,由于商城的滚梯上方横挡处栏杆较矮,且又没有放置任何遮挡物品,活泼好动的小非攀上栏杆的一瞬间从商城4层摔到1层,被活活摔死。
据小非父亲朱先生说,小非妈妈是个智障人,他本人靠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小非平时由姥姥监护,而出事那天正好小非姥姥生病住院。朱先生认为,被告商城没有能尽最大努力保障购物者安全,应该对小非意外身亡承担责任。目前小非妈妈已经不能再生育,女儿身亡给他们一家人的打击可想而知。
被告商城不同意朱先生的说法。商城方面说:从商城的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出,小非是不顾滚梯旁边“禁止攀爬”、“儿童乘坐滚梯应有成人陪同”的警示标志,爬上滚梯护栏的。出事之后10个小时他们才找到孩子的家长。他们认为小非的身亡是监护人的失职造成的。
商城方面同时表示,出于对朱先生家经济状况的同情,商城方面愿意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商城赔偿朱先生家经济和精神损失费共计8万余元。昨天小非父亲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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