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调解平台构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级调处具体运作莆田市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莆田市司法局局长吴玉腾说 本报记者张亦嵘郭宏鹏
老郭家的房子被平移了,像城里整体搬迁的大楼一样,不用拆就从原地挪了一百米,为福厦铁路的建设腾出了场地。
村子里不光老郭要搬迁,其他八家在红线里的村民也要给铁路腾地儿,大家一合计,不拆了。老郭他们不拆,铁路建设就进行不下去,铁路建设方找到老郭,要他们拆,老郭就找镇上的司法所,反映自己的问题。司法助理员感到这个是关系老百姓的大事,不能不顾他们的利益,便在铁路指挥部和要搬迁的老百姓中间做起了调解工作,国家建设要服从,老百姓的利益也要保护,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结果是铁路建设方帮着老百姓平移房子,双方的矛盾解决了。
这只是最近福建省莆田市构建大调解格局后,调解成功的几千起纠纷中的一个。
依托例会制度建立静态平台
3月6日,是莆田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日。早在2003年,莆田市就建立了这种例会制度。这天,由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成立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牵头,市综治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政府相关局委办、县区综治办领导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对上月案件督办情况和本月疑难纠纷的调处情况进行通报和落实,以加大社会矛盾的调处力度。
3月6日的例会上,各成员单位通报了2月份各区县调处矛盾的情况,并将自己发现的矛盾隐患向例会说明。同时,将当月矛盾纠纷的督办件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3月份的督办件共11件,涉及宅基地、选举、引水、土地使用权和城建拆迁等多种类型的矛盾。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陈明仁向记者解释这项制度时说,“这是一个静态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们掌握了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发现矛盾纠纷,然后分解,该司法调解的司法调解,该行政调解的行政调解,该人民调解的人民调解。”
据介绍,仅今年2月份,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021件。其中,人民调解调处1690件;行政调解586件;司法调解745件,成功率97.68%。通过调处,防止“民转刑”案件17件31人,防止非正常死亡8件1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9件634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7件428人。
成立巡回调解小组建立动态平台
2005年下半年,莆田市县两级司法局成立巡回调解小组,整合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调解资源,根据从调处例会和其他渠道得来的线索,深入基层纠纷发生地,调解重大疑难纠纷。
巡回调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受理、调解下级上报或民间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具体组织协调本级矛盾纠纷排查月例会中排查出来的未决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各级巡回调解小组每月开展巡回调解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疑难纠纷可以请专家学者帮助找出化解矛盾的措施。
陈明仁向记者讲述了一件由市巡回调解小组调处的疑难纠纷,反映了这一调解组织的重要。省道201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无意毁坏了秀屿区东吴村一村民的祖坟,该村民和施工单位发生了严重纠纷,镇村调解组织虽进行了调处,但一直没能解决,当事人情绪激化,并阻挠施工,事态有恶化的可能。市司法局巡回调解小组得到这一信息后,立即赶到东吴村。最后施工单位赔偿5000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起可能激化的纠纷化解了。
今年2月份,市县两级巡回调解小组调处的7起疑难纠纷,双方都达成了调解协议。城厢区相邻纠纷中黄家荣和黄文发两个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后,都很高兴,缠了他们多长时间的麻烦从此没了。
三种调解相互渗透建立衔接平台
莆田市大调解格局的大,还体现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渗透,起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作用。
首先,人民调解渗透在行政调解中,比如工商局、国土局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这里官员变成了人民调解员。遇到纠纷,他们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进行调解,群众容易接受,同时签署的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2005年9月至2006年底,秀屿区国土局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义调处了200起土地纠纷。
第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渗透。两级法院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聘请特邀调解员,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旦调解成功,法院或人民法庭对调解协议书予以确认。目前,莆田市有1000多名人民调解员被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从2005年9月至今,仅秀屿区人民法院确认人民调解协议348件。
“三个调解平台构建了莆田市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莆田市司法局局长吴玉腾说,“这个格局就是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级调处具体运作的大调解格局。由此形成一个合理、高效、公正,适应不同需求,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可行机制,并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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