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曾海林 实习生 戴懿)市消保会法律专家今日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必须防范多方面的风险。
刘先生于2006年8月,在禹洲花园买了二手房。按合同约定,8月31日原户主迁出户口,若有拖延,每拖一天应要向刘先生付房款的万分之五。
据二手房交易业内人士介绍,二手房交易纠纷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未办产权的房屋买卖。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按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交易,但仍有很多这类的房屋在买卖。买卖时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协议,并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只能说明存在这样的交易,而不是公证房屋归买方所有,这就给了卖方反悔的机会。
2.没有产权的老房子。对于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建议不要买卖,如果遭遇拆迁,无法获得赔偿。
3.一房多卖。房主将房屋卖给买方后,因为办理过户手续,又把房屋卖给第三方。
4.户口问题。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房主户口都是在买方把钱款都交清了才迁出的。但是有些不良房主,不按合同约定,不迁户口。
5.租户冒充房主。有些租户冒充房主与买方进行二手房交易,拿到钱后就跑。因此在交易时,一定要确定对方是否有房产证。
6.假扮夫妻。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时,如果一方不同意卖房,另一方就不能卖。有人为了卖房子,找人假扮夫妻与买方签订合同。这样的买卖是无效的。
7.定金归属。买方向中介或者房主交了定金,后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达成交易时,买方拿不回定金。
市消保会法律专家提醒,相对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市民购买二手房时必须防范多方面的风险,比如了解房产是否被抵押等等。买二手房时应尽量到房产登记部门了解房子的真实情况,并尽可能在购买前办理置业担保,这样虽然要花费一定的费用,但是比较有保障。
另外,购房合同应制订细致,买完房子后,房东户口何时迁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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