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拱墅报道组 何佳 通讯员 倪大炜记者洪光豫)昨天上午8时,60岁的费美英就和老伴赶到拱墅区祥符镇劳动保障站,办理了杭州市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参保手续。
昨天,是杭州市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第一天(详见本报3月14日第一版),全市有2230位老人分赴51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高高兴兴地为自己的健康上了一道可靠的“保险”。
镇上的劳动保障站很热闹
费美英是1990年迁入杭州的,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时的医疗费,仅凭企业职工家属半劳保解决其中的一部分。一早赶到拱墅区祥符镇劳动保障站后,填写表格、缴纳费用、办理市民卡信息等,15分钟后,费美英办妥了所有手续。“以后即使生病了,心里也有底”,费美英和老伴由衷地感谢杭州市出台的这一新政策。
“对那些没有医保的老年居民,新政策的帮助将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祥符镇相关负责人说。在祥符社区,有一位姓梁的老大爷,子女的经济条件还可以,平时的生活相当惬意,但由于没有参加医保,一场心脏病突然袭来,高达13万的医疗费,立刻使得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窘境。
因此,拥有2170位老人符合本次参保条件的祥符镇,连日来做了大量宣传工作。镇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把宣传资料送到居民家中,各社区还把相关政策贴到了宣传橱窗上。
“今天前来参保的老人非常多,已经有100多人办理了手续”,昨日上午9时20分,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陈正祥处长告诉记者。
6月30日前都能办手续
根据新政策,当前已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老年居民,应在2007年3月19日至6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到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今后,每年的10月15日至12月15日,参保者应及时至上述办理参保缴费的单位去缴纳次年的老年居民医疗保险费。
需要提醒的是,逾期参保的,将从缴费的次月起的六个月后,才能享受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保缴费的,也要从再次缴费的次月起的六个月后,才能享受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为免医保待遇的损失,请老年居民们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部分老人暂时允许“双保险”
据了解,目前有一部分老人,符合参保条件,但已在年初参加本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些城镇老年居民,如在2007年6月30日前办理城镇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可正常享受本年度的城镇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虑到今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人已经缴纳了相关费用,因此暂时允许他们有自由选择权利,即是否参加杭州市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但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卫生部门,研究明年相关政策的衔接和过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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